据新华社郑州12月5日电 (记者 王林园 李碧念)河南省近日通过《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将对脱贫认定中作假的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对其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
记者从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获悉,条例要求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或者胁迫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贫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