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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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星期

警惕非法集资披上“会员制消费”外衣


预先付费成为会员,就能享受折扣优惠,如今,这种会员制消费模式活跃在诸多消费领域。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会员制消费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消费者对此应谨慎鉴别。

家住西工区的韩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去年年底,她在一家化妆品店办理了一张2000元的会员卡,当时销售人员承诺,顾客成为会员后,不仅可享受特价优惠,每季度还可凭会员卡享受10%的分红,充值越多,获益越多。可仅过了不到1个月,韩女士再次去该化妆品店消费时,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

在消费领域,类似的现象还有不少。近日,银监会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段时间,个别不法分子假借会员制消费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消费者应理性审慎投资、消费。此类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征有:通过传单、广告等途径公开宣传;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购卡人返还购卡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以购买“会员卡”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等。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表示,这里所谓的会员制消费,只是一个幌子,不法分子是通过这种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来骗取消费者投入资金,而一些消费者则把这种“消费”当成一种投资方式。

“虽然各种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但大多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谢亮提醒市民,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家存在吸纳资金的行为,且承诺返还高额的实物和收益,都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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