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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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6日 星期
我市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今后——
乡镇党委书记要领办党建项目


本报讯 (记者 李梦龙 通讯员 杨孟岩)今后,我市各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领办1至2个党建项目!

这是市委组织部日前印发的《洛阳市乡镇党委抓党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工作要求》(以下简称《工作要求》)提出的明确要求。

《办法》要求,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按照《办法》,乡镇党委书记每季度要牵头对所辖村党建情况观摩1次;至少直接负责1个本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

《办法》明确,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年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两次综合排名,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乡镇党委进行通报,并对其党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工作要求》明确,我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县(市)区要建立党建项目库。各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领办1至2个党建项目,并明确时间节点和解决路径。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乡镇党委书记领办项目纳入党建调研、督导范围,确保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开展督导,进而推动乡镇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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