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违纪,不但自己不得‘安生’,而且还要‘连累’同事,牵扯领导,单位还要召开各类会议,专题教育、剖析查摆,十几道程序,对违纪者、同事、案发单位的影响都是‘致命’的!”近日,在新安县财政局“以案说法”剖析会现场,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正村镇财政所的贾旭感慨道。
这种“以案说法”剖析,缘于该县纪委、监察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的程序有13道,从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到案发单位出台以案促改方案、指定被处分帮带人、组织案情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档案等都有具体要求。《意见》还明确,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意见》的出台,目的在于对照典型案件,做好案件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标本兼治有效机制,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许金安 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