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峰 通讯员 路书斋 牛然)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文件指出,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规范》对处方审核的基本要求、审核依据和流程、审核内容、审核质量管理、培训等作出规定。《规范》指出,对于西药和中成药处方,药师应审核处方中的西药、中成药、中成药与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是否存在配伍禁忌。对于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是否相符;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等。《规范》让药师发挥指导用药、审核处方的作用,让处方有了专业的“把关人”,真正把好了诊疗的最后一道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