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头吉小法老宅位于栾川县潭头镇潭头村,建于清代咸丰年间,现存正房和东西厢房,原有大门楼已不存。
正房长13.2米,宽7.3米,面阔四间,为硬山式建筑,安装有平板木门,方眼套窗。正房为青瓦屋顶,檐下有精美花窗,花窗上部雕刻有玉兰图案,栩栩如生;廊柱下有雕刻精美的柱础。东西厢房结构与正房基本相同。
该建筑于2017年12月入选洛阳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为研究豫西山区清代建筑艺术和雕刻艺术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
(图片由市文物局提供)
本报记者 苏楠 通讯员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