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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 星期
高位谋划、规范程序、强化宣传、深入督导,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
阶段性成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狄治民涉黑案判了!”

这几天,这个重磅消息在我市各界引起强烈关注。狄治民,这个曾令当地村民谈虎色变的“重量级”人物,一夜之间成了阶下囚。这也标志着我市法院拿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一役。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打响。市委书记李亚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动真碰硬,扩大战果、纵深推进,久久为功、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自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以来,我市两级法院迅速统一思想,高位谋划、规范程序、强化宣传、深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6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3件59人,审结2件38人,生效1件19人;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6件63人,审结7件33人,其中生效3件11人;一审受理“保护伞”案件8件8人,目前已全部审结。法律的正义之剑,正在发出震慑黑恶势力的耀眼光芒。

1 高位谋划,健全机制投身斗争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这是《通知》对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目标要求。承诺庄严,掷地有声。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今年以来,我市法院精心谋划、快速行动,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高位谋划,细致部署。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制订下发《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专项斗争的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细致部署;市两级法院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相应办事机构,全面负责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工作落实,形成了运行有序、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对于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均由法院“一把手”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产生良好的法治教育意义。

健全机制,协调配合。按照市扫黑办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市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形成了会议、沟通协调、主要领导干部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台账、案件台账、线索移交、工作报告、信息简报、工作督查和通报提示等九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规定时间节点,固定联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有效形成了全市法院步调一致、运行有序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统筹推进。我市各级法院不断健全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联合研判,做到日常信息沟通及时、问题线索移送及时、存在问题反馈及时,目前共向市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8条。

2 规范程序,加大投入提高质效

无规矩,不成方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法院有序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标准和程序,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大大提高了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审判质效,实现快审快结,形成高压态势,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落实改革办“铁案”——

在审判过程中,我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把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方针贯穿审判全过程;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及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确保打击成效和声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及有自首、立功表现等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抽调尖兵提质效——

我市两级法院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审判人员,成立专业合议庭,保障案件快速审结。

在狄治民涉黑案中,主审法官带领合议庭成员审阅了全案84册卷宗,组织合议庭召开案件审理专题研讨会10余次,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对重点、难点进行把关,形成案件审理报告60余万字,证据审查提纲10余万字。经过充分扎实的庭前准备工作和详细完善的庭前会议程序,狄治民涉黑案在8月17日至18日庭审两天内顺利完成。19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实现了庭审惩恶扬善、教育感化的强大功能。

3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严厉震慑

“您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吗?”

“您知道什么是‘恶势力’组织吗?”

“您知道斗争的任务和目标吗?”

…………

近期,高新区法院、嵩县法院、栾川县法院等基层法院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为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这场战争,我市两级法院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和线索摸排上下大力气。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确定了专职宣传联络员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悬挂宣传标语,在微博、微信、官网及手机报上开设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在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精选典型案例,以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媒体报道等形式不断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市中院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科普贴”,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公布该院扫黑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人民群众的举报途径;

3月,市中院对孙洪等1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多家网站和报纸进行报道;

狄治民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开庭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实现了通过庭审惩恶扬善、教育感化的强大功能。

…………

一系列扫黑除恶宣传举措的推进,严厉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良好氛围,“扫”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 深入督导,推进斗争纵深发展

为确保全市法院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市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办法》,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组、省委督导组提出的重点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辖区基层法院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工作。

8月20日至8月24日,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省扫黑除恶督导调研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深入发现问题、鲜明指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督导坚持问题导向,以督导压实责任,回应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了一轮新的高潮。

目前,市中院通过督导通报已向基层法院的专项斗争工作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推进了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我市法院在督导行动中,明确要求扫黑除恶要与基层的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与“打伞”结合起来。

9月5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宜阳县人民法院、汝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对苏占武、孙海报、任元生、张红武、韦晓乐、郭江涛、付建伟、蒋小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私分国有资产等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一审判处韦晓乐有期徒刑9年、孙海报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付建伟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任元生有期徒刑5年、蒋小军有期徒刑5年、苏占武有期徒刑4年、张红武有期徒刑4年、郭江涛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一场代表公平正义的扫黑除恶审判风暴正在席卷全市!

唯其艰难,更显勇毅;唯其独行,弥足珍贵。站在扫黑除恶斗争新的历史关口,我市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助力全市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成绩单! (章瑞欣 刘海琳)

■相关链接

狄治民涉黑案

今年8月27日下午,市中院对被告人狄治民等1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狄治民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涉黑组织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九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1997年,被告人狄治民纠集被告人罗建文、程相武、王光明、程七龙等人,成立“十八兄弟会”,在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一带逞强争霸,逐渐成势。2000年前后,狄治民又聚集了被告人狄亚丽、狄亚平、狄治江等家族成员和宋生民、程明礼等主动依附人员,逐渐形成了以狄治民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5年以来,该组织在原洛宁县兴华镇个别党政干部包庇、纵容下,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垄断农村工程建设,暴力插手民间纠纷,干扰破坏行业秩序,非法把持村级组织,大肆侵占群众利益,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强迫劳动、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在洛宁县兴华镇、下峪镇及周边地区造成恶劣影响。

本案被告人19人,涉及罪名13项,犯罪事实38起。市中院于7月26日立案受理该案,短短30余天便顺利审结本案,彰显了市中院依法严厉打击、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瑞欣)

我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工作部署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关键阶段之时,我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盯紧抓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抓组织领导提升。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敢于动真碰硬,持续扩大战果,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抓审判职能发挥。强化办案法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把案件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尤其是要在依法办案前提下,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确保打击成效和声威。

抓队伍建设提升。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保证高质高效审判。加强业务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专业审判能力水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强化组织纪律,提升保密意识,强化廉洁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扫黑除恶审判队伍。

抓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沟通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坚持并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和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考核督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落实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保障全市法院专项斗争整体协调推进。

抓法治宣传教育。借助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展示专项斗争成果,通过司法公开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选择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庭审直播、公开宣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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