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一起命案受害人天天(化名)的手中。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又一典型事例。
去年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家中将自己年仅4岁的儿子杀害。经司法鉴定,赵某作案时精神状态为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天天是赵某的另一个儿子。家庭遭遇巨变,天天心理极度恐慌,不愿面对同学和老师,上课走神,经常放学后不愿回家,甚至有轻生的念头。
“天天刚刚10岁,能否走出心理阴影,直接影响家庭的幸福与未来。我们不仅要对这个家庭进行国家司法救助,还要对天天采取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社会保障等多种救助方式,让孩子从根本上解除焦虑。”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控申科科长孙建生说。
随后,办案检察官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天天进行心理诊断和心理疏导。他们针对天天的心理状况制定了咨询方案和目标,采用合理情绪疗法与认知行为疗法,帮助孩子宣泄不良情绪,减轻孩子抑郁、焦虑的情绪,减轻自卑感,逐步改善认知。
3个多月的心理辅导,让天天慢慢解开了心里的疙瘩,缓解了焦虑情绪。天天和家人关系紧张、自卑等问题基本解决,学习热情、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退学念头也消失了。随后,检察官针对该家庭极度困难的情况,为天天申请了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是我市检察机关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之一,通过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还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定向帮扶。对于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定期不定期开展回访走访,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通过温情司法积极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20起案件进行了司法救助,目前已完成9起,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0.1万元。
本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委子叶 白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