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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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 星期
我市降低社保费率,今年前10个月——
为参保企业和个人减负逾7亿元


本报讯 (记者 姜明明 特约通讯员 范广卿)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今年1月至10月为参保企业和个人减负逾7亿元。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费部分比例从20%降为19%,现行政策执行期至2019年4月30日。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惠及全市1.5万家参保单位和84万参保职工,今年1月至10月累计减征16135万元。

我市失业保险自2015年3月至今已经连续三次降低费率,由原规定的3%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至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由1%降至0.3%,现行政策执行期至2019年4月30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全市1.2万家参保企业和63万参保职工,今年1月至10月减征51386万元。

自2015年10月起,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0.5%、1%、2%三类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八类,平均费率下降0.2%。从2018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又降低50%,现行政策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惠及全市1.76万家参保企业和70万参保职工,今年1月至10月减征2885万元。

“今年以来,三项社保费率降低为企业和个人减负70406万元。”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基金收支管理,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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