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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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 星期
全省人民调解专家马景芬:
调解“五步走” 化解千家结

马景芬在工作

走东家、串西家,化解千家结。自2010年担任孟津县送庄司法所所长及送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马景芬用热心、细心、耐心、信心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近日,马景芬被聘为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据悉,此次聘请的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共10人,马景芬为我市唯一入选者。

一份不计得失的付出

近日,马景芬向记者讲述了她的调解经。在接受采访时,马景芬不时会轻咳两声。细问得知,原来她的嗓子因为工作落下了病根,长时间说话便会不舒服。

2012年,孟津县一个单位在送庄镇施工时,损坏了一位村民的几棵树。后来,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僵持不下。

马景芬接到这起案子时,恰好生病嗓子不舒服。“纠纷不能拖,拖久了可能会造成更大麻烦。”马景芬想着,便赶紧联系涉事单位负责人前来协商。

当天,马景芬从早上一直调解到晚上,终于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其后,马景芬的嗓子几乎说不成话。随着病情加重,马景芬的嗓子先后做了两次手术,留下了病根。

“有些事在外人看来并不大,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如解决不及时,容易引发更多问题。”马景芬说,面对各式各样的调解对象、千奇百怪的矛盾纠纷,只有不计得失、永不退缩,才能尽快把矛盾平息、把纠纷化解。

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马景芬早前未接触过调解工作,这也让她在工作中多了一份坚持学习、善于总结的自我要求,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五步走”调解工作法。“五步走”,一是“听”:耐心倾听各方意见,不轻易表态;二是“查”:深入现场调查,不漏掉事实;三是“析”:仔细分析各方利益,不偏不倚;四是“说”:说服各方求同去异,不固执己见;五是“书”:书写书面协议,便于执行。

送庄镇一村民随一建筑公司到国外打工时,在工地上溺水身亡,其家属与该建筑公司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死者家属认为死因可疑,要求对方赔偿65万元;建筑公司认为死者私自下河游泳,并有当地警方出具的证明,只愿按照意外死亡由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马景芬听了双方讲述后,立即调取了双方相关资料、证明,分析认为死者死亡地点是在工地内,当地警方只是证明死者是溺水死亡,而不是游泳溺水,不能排除工亡可能,可按工伤进行调解。

随后,马景芬抓住争议焦点,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双方达成赔偿意向,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圆满解决了这一纠纷。

近几年,马景芬带领该镇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每年用“五步走”调解工作法调解案件100起左右,调成率超过99%。

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

马景芬说,一次调解也是一次普法课,近几年调解工作的示范教育,让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成为自觉。

前不久,60多岁的成某夫妇准备在送庄镇朱寨村承包一片土地。没想到,朱寨村村委会和成某夫妇先后找到了马景芬。

原来,双方草签了一份协议,为了避免以后引起纠纷,都想提前让马景芬看看约定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能完全保障各自利益。

马景芬看后,向朱寨村建议:协议必须征得被承包土地的村民签字同意;向成某夫妇建议:加上协议终止条款,写明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协议。

如今,49岁的马景芬工作之余会常常向辖区各村的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和技巧。她说:“希望纠纷越来越少,都能尽早圆满解决;希望更多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乡村越来越和谐安定。”

本报记者 申利超 实习生 孙冰珂 通讯员 尚剑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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