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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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1日 星期

行邮税下调,出境购物、“海淘”更省钱


本报讯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罗梁飞 郭若尘)记者从洛阳海关获悉,按照海关总署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的要求,自本月9日起,部分进境物品行邮税得到下调,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物品可享受更大幅度的降税利好。

洛阳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行邮税即“进境物品进口税”,其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等。

去年11月,海关对进境行邮物品降税,税率由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涵盖烟、酒、纺织品、箱包、鞋靴、钟表、化妆品、家电、摄影(像)设备、影音设备等日常消费品。

此次行邮税第一档税率由15%调低为13%;第二档税率由25%调低为20%;第三档税率维持不变。在此次纳入降税范围的商品中,除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维持50%税率外,食品、电话、个人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金银等税率由此前的15%调为13%,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及球具)、纺织品、电视、摄像机、自行车等税率由此前的25%调为20%。

以邮递渠道最常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例,如果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税率需缴纳税款150元,按新税率可减税20元;购买10000元的挎包、提包,可少缴纳税款500元。

除消费者个人携带回国的商品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也适用于行邮税,包括食品、药品、电器等群众日常生活用品和中低档消费品等。也就是说,市民“海淘”也可更省钱了。

洛阳海关提醒广大市民,进境物品应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以5000元为限,超出部分将被依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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