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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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 星期
6月1日起,我市游览参观点将对少年儿童实施门票优惠新政——
不超12周岁,身高1.4米以上也免票
民营、私人的游览参观点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本报讯 (记者 王博东)16日,记者从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各县(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将对少年儿童门票价格优惠标准实行新政策,具体为: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实行免票。同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制定门票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主要是从年龄层面放宽儿童身高限制,此前多数景区为1.4米以下免票,此次调整后,如果您的孩子不满12周岁(含12周岁),身高却超过1.4米,那么,在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是可以免门票的。”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主要针对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如龙门石窟、关林庙、白马寺等景区。也就是说,民营的、私人的游览参观点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随着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游览参观点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然而,还存在少年儿童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游览参观点品位和信誉度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市发改委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少年儿童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政策明确规定,符合免票条件的少年儿童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变相执行优惠政策。此外,新政策还对各游览参观点作出规范,要求其健全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优惠的范围和幅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落实的管理,规范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洛阳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他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仍按此前的洛发改收费〔2015〕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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