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杨润颖)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今年市残联将继续对我市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开展“圆梦助学”活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于8月10日至9月30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进行登记,登记工作结束后,市残联将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助学金。
受助对象
残疾人大学生: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2019年普通高招考入国内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含研究生及专升本阶段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习努力的残疾人
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学生本人及父(母)属于本市户籍、父(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2019年普通高招考入国内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含研究生及专升本阶段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学习努力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须提供证件
残疾人大学生:本人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父(母)的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证明残疾人与子女关系)原件和复印件,子女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助学金标准
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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