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梦龙 通讯员 黄尧英)高层次人才怎么认定?我市有了新标准。近日,我市印发《洛阳市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正式启动全市首批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
《方案》提出,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规范健全高层次人才选拔、评价和激励保障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那么,高层次人才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范围及条件、认定程序如何?《方案》均进行了明确。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范围主要是在洛工作、来洛自主创业、我市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重点是符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56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
按照《方案》,高层次人才认定主要分为4个层次,即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和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人才)。前三类人才认定标准参照省定标准,而地方突出贡献人才是为我市“量身定制”的人才类别。
其中,顶尖人才(A类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领军人才(B类人才)包括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等“国字号”奖项获得者;担任过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心负责人等专家学者,以及担任过世界500强总部董事会成员、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等。拔尖人才(C类人才)涵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等;近5年担任过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等;省优秀专家等;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家”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针对我市特设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人才)主要包括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负责人;我市认定的创新性大院大所大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得“河洛英才计划”支持的团队带头人、获评“河洛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在届的洛阳市优秀专家等。(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