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按照《洛阳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洛环攻坚〔2019〕19号)相关规定,市攻坚办组织对各城市区9月30日—10月6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9月30日—10月6日考核奖惩情况:涧西区扣缴27万元,西工区扣缴9万元,洛龙区扣缴12万元;老城区奖励30万元,瀍河区奖励15万元。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