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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

04 辛酉政变前两宫太后的理政与听政


1861年8月22日,咸丰帝崩逝于热河的避暑山庄,当日颁布的第二道谕旨是命载垣、端华、肃顺、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等八大臣,“尽心辅弼,赞襄一切政务”。为防止皇帝的大权旁落,排除赞襄政务八大臣挟制天子的可能,咸丰帝临终前将自己非常喜欢的两枚私印“御赏”和“同道堂”,分别授予皇后钮祜禄氏和儿子载淳,以此作为最高皇权的象征,同时特别规定,凡是皇帝的谕旨,在起首处,必须钤盖“御赏”印,即所谓的“印起”;在谕旨的结尾处,必须钤盖“同道堂”印,即所谓的“印讫”。

咸丰帝虽将“同道堂”印章交给了儿子载淳,但当时载淳只有六岁,既不能妥善保管,更不能有效使用这枚印章,只能由他的生身母亲懿贵妃代为保管。于是,懿贵妃便顺理成章地取得了代子钤印之权,而这一代子钤印之权,如果运用得当,则可取得无异于皇帝的无上权力。两宫太后所具有的这一无可置疑的钤盖印玺权,可以对赞襄政务八大臣形成一定的钳制作用。

然而,根据咸丰帝弥留之际的这一“后事”安排,两宫太后除了上谕的“钤印权”,既无实际的“理政权”,也无“听政权”,更无通过垂帘的形式直接出面临朝听政的权力。

慈禧与慈安太后首先利用这一上谕的“钤印权”,向以肃顺等人为首的赞襄政务八大臣发难,要求两宫太后不但具有上谕的“钤印权”,而且具有实际上的处理朝政、国政之权。

肃顺等赞襄政务八大臣认为,自己是受咸丰帝的临终顾命,具有赞襄一切政务的全权,因而坚持凡是需要颁布谕旨等,皆由赞襄政务八大臣全权拟定后上呈,两宫太后只管钤盖印章即可,至于谕旨的有关内容是否得当,两宫太后则不必过问,更不得更改;朝廷各部院衙门及京内外大臣所上的奏折等,也不必呈给两宫太后阅看。这就意味着,清廷的最高权力全部掌握在肃顺等八大臣之手,两宫太后没有一点儿实权,只不过是循例钤印的工具而已,核心问题是两宫太后不得理政。

然而,两宫太后对于这一关乎清廷最高权力归属的问题,没有丝毫的软弱与退缩。双方为此僵持了四天之久。最后,赞襄政务八大臣做出了让步与妥协。两宫太后取得了谕旨的发布权、奏折的阅看裁处权、大小官员的任免权,也就是说,两宫太后具有了几乎与皇帝相同的“理政权”。

清朝末年造成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局面,恭亲王奕负有很大的责任。

辛酉政变以前,当时留在北京的部分清廷官员认为,无论是从总结历史上经验教训方面考虑,还是从维护大清朝祖宗家法角度而言,女主临朝听政,终非国家之福,并不希望出现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局面。但是,恭亲王奕及另外一些大臣则认为,中国历史上女主临朝垂帘听政之事,各朝各代均或有之。采用两宫太后垂帘听政的形式,不过是清皇室内部实行政治统治的不同表现形式,只要辅政大臣能够牢牢把握住大权,就可化害为利。经过反复的权衡利弊,恭亲王奕决定,为使两宫太后特别是慈禧太后能够坚定地与自己结盟,除动之以情、晓之以利外,还必须给她们以尊崇的地位,给她们以临朝理政的虚名,而自己则可以亲皇叔的身份与地位掌握辅政之实权。两宫太后出面垂帘听政,不过是自己走上掌握清廷大权道路上的一块基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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