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人文河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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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 星期

东光县主非县令
“楚媛不违”美名扬

——唐《东光县主墓志》解读

□王化昆

《东光县主墓志》出土于洛阳,志石正方形,边长85厘米。东光县主李楚媛是唐高祖之曾孙女、唐太宗之孙女、纪王李慎之女,嫁于裴仲将。武则天主政时期,李慎被流放岭南,途中病死。唐中宗复辟后,恢复了李慎的官爵,并以礼改葬,陪葬昭陵。李楚媛受到此事的刺激,吐血而亡。中宗感其忠孝,命史官将其事迹编入国史。

1 “楚媛不违”树榜样

东光县主李楚媛(公元652年-公元705年),《新唐书》有传,在高宗时被封为东光县主。成人之后,她嫁给裴仲将为妻,服侍婆婆如同母亲一般,与丈夫则相敬如宾,与妯娌们都能和睦相处,对待晚辈和下人们则非常慈爱。

唐代大多数公主、郡主、县主,依仗自己的身份,嫁到婆家后,不仅傲慢,而且常常公公婆婆都得向她们行跪拜礼。因此,很多世家大族不愿意与皇家联姻,以致皇帝的女儿也愁嫁。皇帝听说哪个大臣找到了乘龙快婿,常常羡慕不已。知道原因后,皇帝加大了对公主们的教育力度,若公主在婆家蛮横不讲理,皇帝会对之严加管教。东光县主的行为,无疑在当时树立了极好的榜样。

当时王公贵族、皇亲国戚的生活都非常奢侈,大家竞相夸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见楚媛十分俭朴,就劝她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就要舒舒服服,你何必要难为自己呢?”楚媛回答道:“我自小就喜欢礼法,现在我行之不违,我的意愿达到了。”所以留下了“楚媛不违”的故事,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典范。

河北省东光县《东光县志》误把她“县主”的封号当作县令,还用一大段文字,来描述她到东光县后,带领百姓养蚕织锦,改变了当地贫困面貌等,这当为误解。《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载:“皇帝姑封大长公主,皇帝姊妹封长公主,皇帝女儿封公主,皆等同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郡主,等同从一品;诸王之女封县主,等同正二品。”东光县主之号,正合制度。

2 至孝之举入国史

李楚媛自幼孝敬父母,《东光县主墓志》《神道碑》及《新唐书》本传都有记载。李楚媛8岁的时候,父亲李慎生病,她整日忧心忡忡,愁得连饭也吃不下去,父亲看着她小小年纪,很可怜她,就欺骗她说自己已经好了。楚媛认真观察,知道父亲是善意的谎言,心里依然忧虑,悉心服侍。直到父亲完全康复,她才彻底安心,面有喜色。

永淳二年(公元683年),唐高宗驾崩,太子李显继位,是为唐中宗。次年,武则天废中宗,立中宗之弟李旦为帝,是为唐睿宗,但实权仍掌握在武则天手中。为扫清执政的障碍、铲除异己,武则天任用酷吏,对有威胁的唐宗室成员及大臣制造冤狱,行讯逼供,破家者无数。这一系列行动,使李氏皇族坐卧不宁。李氏诸王不愿坐以待毙,遂密谋共同起兵反抗。他们伪造密诏,说武则天要篡夺李唐天下,皇帝被幽禁,拟发兵勤王。垂拱四年(公元688年),李冲提前招募兵卒,同时告知纪王李慎等诸王,让他们各自起兵,共伐洛阳。武则天得知后,任命左金吾将军丘神勣为清平道行军大总管,带兵平叛。很快,诸王兵败。

纪王李慎虽然不愿意参与反叛,但依然受牵连被捕入狱,后被免死流放岭南,死于途中。李楚媛闻讯,哭天号地,悲痛欲绝。她从此“衣不带彩,食不甘味”“耳不听声,首不加饰”,郁郁寡欢十几年。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唐中宗复辟,为诸王平反,并准李慎等人陪葬昭陵。李楚媛闻讯后,因激动吐血身亡,享年54岁。

对于东光县主之死,唐中宗深感悲痛,为她举哀,并下诏褒奖,还让史官将其事迹编入国史。这在其墓志与神道碑、丈夫裴仲将墓志、儿子裴翁庆墓志中都有记载。

3 裴氏祖茔在北邙

据《裴仲将墓志》记载,他历任许昌县令、华州司功参军、贵乡县令、宁州司马、朝散大夫。永昌元年(公元689年),他被贬为潭州都督府法曹参军,当是受岳父李慎事情牵连。神龙元年,擢拜太子司议郎。后不断升迁,历任卫州长史、沁州刺史、右领军将军、东都副留守、银青光禄大夫等,终职为贝州刺史,封爵闻喜县开国公。开元七年(公元719年),裴仲将卒于洛阳家中,终年74岁,两年后与东光县主合葬。

墓志说唐太宗对他非常器重,并特敕让他娶东光县主。这当是作者之误。据墓志记载来推算,唐太宗去世时(公元649年),裴仲将才3岁,东光县主尚未出生。

《裴仲将墓志》说他有十个儿子,长子裴翁庆,官至资阳县令。《东光县主墓志》说“有男十人,女十人。四子至大夫,曰遇,曰遘,曰迈;少子曰迥,今河南尹、兼东都留守、上柱国”。据出土家族墓志所记,他们儿子中还应有迅、进,另有一女。

长子《裴翁庆墓志》记载,他历任资阳县令、豫章县令、江阳县令,终职豪州别驾,开元廿二年(公元734年)卒,享年68岁,当年葬于邙山。有子和义、忠义、遵义、尚义、崇义、知义等。

《贾钦惠墓志》载:“夫人河东裴氏,唐贝州刺史、闻喜公之第三女。”正是裴仲将与东光县主十女之一。

孙子《裴君墓志》记载,其父是裴进,他终职为朝议郎、左金吾卫长史,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卒,享龄60岁。

孙子《裴镐墓志》记载,他父亲是裴迅,历任阜城县主簿、韩城县丞、仙州司士、江凌郡法曹。裴镐少孤,说明父亲早亡。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裴镐在叔叔裴迥幕下任职,不幸溺水身亡,年仅30岁,葬于北邙梓泽祖茔。

曾孙《裴喧墓志》,由志主弟弟朝散郎、前左监门卫胄曹参军裴简撰。墓志记载,其祖父裴迥,河南尹、赠工部尚书;父胜,河南县令、赐绯鱼袋。裴喧是裴简五哥,先后任长葛县尉、文水县尉,大和三年(公元829年)卒,享年67岁。当年葬于河南县梓泽祖茔。有子二人。

《裴遘妻李氏墓志》载:李氏嫁给裴遘,后封陇西县君,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卒于永丰里,享龄58岁,葬于河南县梓泽乡。裴遘为太子左赞善大夫,有子名少擢。

从诸墓志可知,北邙梓泽有裴氏祖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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