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2月29日电 (记者 张浩然)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起,河南将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较2019年增长10.4%。
据介绍,河南省目前已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13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后,2020年的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较2019年增长10.4%和7.2%。
除提高标准外,河南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