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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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 星期

我市完成首票跨境电商模式转关业务


本报讯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郭若尘)昨日,记者从洛阳海关获悉,我市一批以清单模式申报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代码“9710”)货物,通过转关渠道于本月7日在郑州机场海关试单成功。这标志着我市完成首票跨境电商模式转关业务。

转关是指货物在起运地办理出口海关手续,然后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报关方式。此前,我市企业如需转关出口跨境电商货物,要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或先把货物运到外地再办理实货验放。在“跨境电商”模式下转关,企业可以在本地完成申报及验放手续。

在洛阳海关的指导下,该批转关货物由洛阳五洲跨境电商产业园电商企业出口,通过河南速贸报关服务有限公司申报,采用提前转关报关单模式从郑州机场海关出境,飞往目的地美国北卡罗来纳海外仓。

洛阳海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拓展“9710”清单模式转关渠道试单成功,解决了跨境电商B2B企业批量出口的问题,今后我市相关企业可以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物流渠道,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多种业务类型和加强“海外仓”出口业务。

自今年6月《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发布以来,洛阳海关作为首批试点海关之一,积极对接外贸企业开展备案试点准备工作,通过测试“9710”“9810”报关单出口模式和此次的“9710”清单转关出口模式,为企业拓展多种跨境商品出口渠道。

下一步,洛阳海关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立足本职工作为“洛企出海”提供保障,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扩大外向型经济规模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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