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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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 星期
购房者可一手拿到新房钥匙,一手领取“房本”
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将推行“交房即交证”


10月31日,在伊滨区绿都洛阳府小区,首批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接过新房钥匙后迎来了意外之喜。他们不光拿到了钥匙,还领取了“红本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市经过前期试点后,首次正式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的新建商品房项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房即交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完成相关工作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在交房现场即可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实现购房者办证“少跑腿”。

以往,购房者拿到新房的钥匙后,还需要等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其间,业主在享受各方面权益上会受到影响,有个别项目久拖不办证,甚至变成问题楼盘。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入住多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推进已入住未办证项目的手续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交房即交证”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依法依规开发、建设项目,倒逼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开发企业节省成本、减少纠纷。只要符合登记条件、完成缴税的楼盘项目,都可以申请“交房即交证”。

据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约定交房之日60个工作日前通过联合验收。开发企业可在预售许可批准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书面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列入“交房即发证”服务项目清单,同时告知市住建局。在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出现违反合同约定、超占用地红线、未按规划批准建设、拖延施工进度等情形,否则终止“交房即交证”服务。

列入“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清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约定日期交房的,应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延期申请,并将情况告知购房人。未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或延期后仍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消其“交房即交证”服务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该负责人介绍,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享受“交房即交证”服务,需要购房者在交房前缴纳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

按照计划,下阶段我市中心城区将全面推行商品房新房“交房即交证”模式,逐步制定完善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本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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