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曦 通讯员 赵长青)13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在当日召开的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会上,我市做典型发言。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座焦炉、2台水泥粉磨设备、16台煤气化炉、8座砖瓦轮窑、25万吨/年合成氨和100万吨/年焦化产能退出,加快推动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顺利提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既是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市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为核心,突出抓好严控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我市建立市委书记双周调度会制度,听取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市、县两级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在政策支持上,我市近年相继印发《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正向激励政策》《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内企业搬迁改造支持政策》等一揽子政策,加快化工、铸造、耐材等7个行业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以高端化、绿色化为方向,投入102.7亿元对上述行业77家高排放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目前已完成63家。
在全面排查上,我市通过持续排查,实现了“十三五”期间每年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为顺利完成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年年初,为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淘汰落后产能,我市还对1万余家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落后产能底数。
在督查推进上,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纳入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体系,树立导向、传导压力。“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737台(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好国家、省、市已出台政策贯彻落实,激发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主动性,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落后产能实现动态清零,同时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持续为副中心城市建设增添“绿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