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根据《洛阳市促进消费提振活力稳定增长实施方案》,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将对打造品牌消费场景、培育引进区域首店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此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品牌连锁便利店、品牌消费集聚区、老字号、区域首店和限上企业。目前,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6日前向各县区商务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申请奖励资金支持的各类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品牌连锁便利店在洛直营门店累计数量应在20家以上;品牌消费集聚区应在2020年被国家、省、市评定为品牌消费集聚区;老字号应是2020年被商务部、河南省商务厅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区域首店应是2020年在洛注册法人公司,引进的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全国新品首发体验店、新零售智慧门店;限上企业应是异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在洛注册法人单位,新纳入限上企业库的企业和在洛注册且在外地开设3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的限上企业。 本报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