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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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星期
聚焦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市委组织部提出3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
抓好党建引领 促进乡村振兴


本报讯 (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苗黎明)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市委组织部近日出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聚焦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提出3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突出抓好党建引领,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措施》提出,要围绕夯实政治责任,着力建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持续优化县乡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地区发展差异化要求分类施策、选优配强,让“明白人”“能干人”去抓乡村振兴。增强乡镇领导班子功能,开展乡镇党委“创五好、强龙头、促振兴”建设行动,每年评选市级“五好”乡镇党委20个左右,到2025年,全市“五好”乡镇党委占60%以上。充实乡镇工作力量,持续实施“墩苗育苗”计划,集中选派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推动县直部门人员编制向乡镇下沉,对空编缺员的乡镇2年内补齐人员。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科学实行分类考核,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双向激励机制,突出使用在乡村振兴中敢于担当、务实重干、心有百姓、勇于改革、善于学习的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向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倾斜;落实好县乡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待遇保障等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用好末位通报、干部“考验期”管理等负向激励措施,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担当。

《措施》提出,要围绕强化组织振兴,着力筑牢乡村一线战斗堡垒。持续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千万”示范行动,到2025年各级基层党建示范村占60%以上。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到2025年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控制在我市行政村总数5%以内,推动动态清零。持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重点培养能够长期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实施“镇选村培”农村党员发展模式,优化农村党员发展结构和质量,到2025年,35岁以下党员占我市党员总数比重达到25%。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提高干部乡村振兴能力本领,2022年年底前将乡镇干部、村干部全部培训一遍,以后每3年集中开展一轮。加大村级保障激励力度,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严格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各县区根据实际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提高“一肩挑”和交叉任职人员基本报酬。进一步畅通村党组织书记晋升录用渠道,在考试录(聘)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级和岗位等级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

《措施》提出,要围绕强化人才保障,着力推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加强乡村运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人才培育,实施城市教科文卫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五个一百”工程,落实城镇教育、卫生、农林水牧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凡晋必下”制度。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带头联系乡贤制度,打好“乡情牌”“乡愁牌”,为返乡乡贤提供集创业支持、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政策支持,吸引更多乡贤返乡创业。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完善乡村人才文化、医疗、交通、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措施,提高乡村生活便利化水平,推进县乡人才公寓建设,设立县乡村“人才驿站”,以“常驻+候鸟”模式推动更多人才下沉基层,让人才在基层融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51”工作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展现组织部门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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