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 建强副中心 形成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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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

碧水悠悠润洛城
——我市高质量推进河长制工作纪实
伊河水清岸绿
洛河生态优美

冬日阳光照耀下,洛阳城内河水波光粼粼,市民沿河悠闲漫步,水面上不时有野鸭在嬉戏,呈现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画卷。这是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成效的缩影。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洛阳,因水得名,因水而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洛阳市委、市政府抢前抓早,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绘就了“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锦绣画卷,交出了一份河长制工作精彩“答卷”。

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市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介绍,我市河长制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河长+”为抓手,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五水综改”,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夯实部门职责,为洛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资源、水生态和水安全保障,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河长制制度红利不断显现,河洛儿女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1 责任治水 四级河长担当作为

我市地跨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流域,境内河流多,其中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36条,另外还有大量的小型河流、水系遍布全市城乡;境内共有各类水库156座、塘堰坝948座,总蓄水能力157.44亿立方米;城市区主要渠系有中州渠、邙山渠等7条渠和新区水系、伊滨水系2个水系,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针对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我省安排部署,把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进行专题研究,定目标、建制度,一张张路线图、时间表密集出炉。

2017年10月,全市各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其中市级方案1个、县级方案18个、乡级方案183个、村级方案2204个;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建立,除了按上级规定要求建立了河长制6项制度,还结合实际,创新出台了联席会议、基层巡河、联合执法、河长巡查、民间河长等5项制度,使河长制更贴实际、更接地气。

全市各级总河长均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辖区内河流治理、管理、保护负总责。全市建立了市委市政府牵总、河长全流域负责、区域责任分包的河长责任体系和河道治理指挥体系,3000多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住了包括河湖塘沟渠等在内的所有水域,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工作落实和河道治理保护见效。

河长上岗,关键是要看行动。我市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开展,让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为洛阳生态文明建设开创了崭新局面,营造出浓厚氛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河长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根据各条河流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一河一策”治理规划方案,建立“一河一档”“健康档案”,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河流治理管护基础体系。全市共编制“一河一策”规划方案229个,建立“一河一档”230个。各级河长坚持把巡河和管河、护河、治河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汛期管理措施,把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有力保证了今年汛期安全。

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对河长的考核,制定出台《河长履职考核实施细则》,量化细化河长巡河职责和具体任务,压实河长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协同责任、河长办督查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进行追责问责,倒逼各级河长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各级河长特别是基层河长的积极性。各级河长加大巡河力度,增加巡河频次,坚持问题导向,尤其是持续开展“四乱”问题常态化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动态清零河流“四乱”问题,维持了良好的河流环境和管理秩序,使河长巡河履职既常态长效又高质高效。

2 生态治水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山川秀美的关键在“水”,生态文明的重点也在“水”。治水兴水,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我市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按照“生态保护为先、确保安澜为底、统筹治理为要、传承文化为魂、高质量发展为本”总体思路,以黄河干支流为重点,以伊河、洛河、瀍河、涧河及中州渠、大明渠、铁路防洪渠、秦岭防洪渠、邙岭渠等“四河七渠”综合治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等主要任务,统筹推进全市城乡水环境治理保护,先后谋划建设水生态治理项目数百个,扎实开展新时代大保护大治理大提升治水兴水行动,伊、洛、瀍、涧等黄河重要支流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河道清淤疏浚、两岸生态改善、绿色生态走廊贯通。饮用水源地整治实现全覆盖,沿线排污口全部截流,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水环境实现长治久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9.3%。社会公众对水生态文明的认知度和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率不断提升,基本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的总体目标。

我市坚持河道治理与生态绿化结合、生态修复与生活休闲结合,拓展绿色空间,提升绿化品质,规划建设中心城区湿地35处,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个、在建省级湿地公园8个,城区湿地率达12.6%;滨水“乐道”串联城区,278个城市游园绿意盎然,15分钟“休闲圈”“阅读圈”“健身圈”基本形成,临水而居、伴水而行,开窗见绿、出门进园,四季常绿、三季有花成为群众家门口的绿色福利。

水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固除险河堤661公里、水库156座,伊河、洛河等主要河道防洪标准提高至中心城区100年一遇,沿河县城50年一遇,乡镇农村20年一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再生水回用率提高至30%。

与此同时,为着力解决小流域河道行洪不畅、堤防岸坡不稳等问题,全力推进以河道清淤、清障、护堤为主要内容的“两清一护”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目前正在全市大力推进 ,随河就势,清理河床,清理违法搭建物、杂草树木,加固迎水坡,彻底疏浚河道,确保行洪安全……今年9月《洛阳市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决定对全市流域面积在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123条河流实施综合治理。2021年年底前完成已批未建和已批在建小流域治理工作,建成2至3处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示范段工程,明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小流域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两清一护”工作,2022年年底前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部清零,河道行洪通道安全通畅,护坡护岸坚实可靠,安全自然、生态宜居的水环境基本建立。截至目前,累计清除障碍物4500余处、清淤43万余立方米。

我市把弘扬黄河文化贯穿治水兴水,把洛阳历史记忆、文化脉络融入水生态、水景观,打造古都水韵美,古今辉映、诗和远方的城市魅力更加彰显。

3 创新治水 有名有实有力有为

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不断创新完善,全力打造河长制工作“升级版”,让河湖问题发现、交办、处理各环节环环相扣,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破解管河治河难题,推动河长制工作不仅“有名有实”,而且“有力有为”。

完善问题处置“五五四”机制。在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中,我市创新建立起问题发现、交办、处理的“五五四”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一是信息获取“五渠道”,即通过河长巡河、暗访排查、视频监测、群众举报、舆情监控等五种方式,进一步拓宽了问题发现渠道;二是问题交办“五同时”,对发现问题,“一事一单”向市级河长及助理单位,市级警长、检察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县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县(区)河长办同时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问题处理“四到位”,问题整改完成后,由县级河长签字,市河长办现场核查,做到“四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打击违法到位、人员问责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然后问题才能“销号”。通过建立“五五四”机制,极大推动了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促进河长制见质见效,进一步推动河湖“清四乱”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创新“河长+检察长+警长”制。在全国率先推出“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构建了以党政河长为主体,以司法河长、企业河长、民间河长为补充的“1+3”河长制工作体系,特别是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警长”制,建立调查协作机制,使行政机关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推动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

创新河长助理单位管理机制。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出台了河长助理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规则、考核办法等,明确了助理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了河长与助理单位之间沟通衔接,使河长巡河检查有抓手、助理单位工作有目标,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交办问题、快速解决问题,河长巡河调研成效明显提升。创新建立民间河长制度,充分发挥民间河长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了全市河渠管理网络。完善对护河员选聘考核制度,建立退出机制,使护河员队伍管理更具活力。

出台了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科学评价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地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以严格考核和生态补偿倒逼责任落实。

4 科技治水 河湖监管“耳聪目明”

运用无人机开展巡河,开启智能治水新时代。2020年,我市的巡河队伍中加入了新成员——无人机。全市借助无人机巡河,治水“如虎添翼”。巡河无人机分为3组,每组每天飞行30公里,对全市河湖进行智能化巡检,飞行完毕后实时传输河道、河岸及河流周边的状况,同时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计算,自动识别问题坐标、规模和性质,完善河湖基础数据,加强数据共享。目前,无人机已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巡河2000多公里,助力治水实现无盲区,排查的近3000个疑似“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采取“人防+技防”模式,在主要河流、重点河段加装监控设备,构建市、县两级监控平台,新增河道视频监控36个,实现重点河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科技治水管水。按全省统一要求,结合我市河流实际,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市河流的基础数据进行了系统收集整理,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全市河湖名录,按照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的要求,建设全市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技防水平全面提升。

“我市坚持‘双防结合’全域巡河常态化,打造‘天上看、网上管、水上巡、掌上查一体防控’闭环监管链条,发现、处理问题更主动、更精准、更及时。”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无人机巡河是我市在治水兴水措施方面探索出的新招,过去,陆地和水上巡河存在盲区,有些地方杂草丛生、偏远险峻或有障碍物遮挡,人无法过去,存在巡查死角。有些河面积大、流域广、地形复杂,人力巡查难度大,这时候就可以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查工作,“查漏补缺”。

由无人机担任“巡河员”,借助科技手段推行空地结合、人机结合巡河新模式,可以全方位、无死角观察河道情况,水面漂浮物、排污口、违章建筑等一览无余,能更高效地收集河流水质、污染源、排污口等信息,实现河湖管护反馈“零延迟”。

无人机上岗后,已对黄河、伊河、洛河等河流展开巡查,实时传输这些河流河道、河岸及周边状况。与人工巡河相比,无人机巡河速度快、范围广、成像功能出色,在追踪河道乱采乱挖、河道漂浮物等方面能精准锁定证据,缩短巡河时间,提高巡河效率,适时预警,及时处置。

5 依法治水 立法保障长治长清

2020年7月3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明确城市河渠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规定了在城市河渠管理范围内所禁止的行为,对城市河渠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改善河渠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发挥城市河渠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实行联合执法,充分利用河长制平台,在河长统一领导下,统筹有关部门力量,形成上下统一、区域协调、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格局,高压整治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取缔非法采砂场,拆除非法采砂船,清理非法采砂设备,清除砂堆弃料;向市、县扫黑办移交非法采砂涉黑线索,公安机关快速办理涉砂类刑事案件,把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

建立城市河渠专职管理队伍,2020年5月31日,市河渠管理处被批准重新组建,明确其承担城市区河道管理维护职责。市河渠管理处建立了河道执法、河流养护、防汛安全等六大工作体系,推进城市河渠精细化管理,通过劳务外包,聘用保安、保洁人员近400名,承担相应管护工作,使干净、整齐、生态成为河流常态。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以暗访为主、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查现场,发现问题快交快办,重点问题跟踪督办,以务本责实的作风将河长制各项工作推深做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加强执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增强群众的爱河护河意识,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渠治理保护,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河流保护格局,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长治长清。

治水兴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0年,伊洛河作为全国17个示范河湖之一,顺利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为全国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样板,被《中国水利报》《河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河南省四水同治现场观摩会在洛阳召开。2019年,洛阳创新落实河长制的做法,成功入选全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俯瞰广袤的河洛大地,一幅水城一体、人水和谐的生态画卷令人心旷神怡,为洛阳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打造宜居宜业城市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动能,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徐德利 郭永胜 云翔/文 曾宪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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