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孟津区送庄镇十里头村,因3组人居环境整治没有派工干部签字,加之手续不完善,没有整治照片,监察联络员栗西平拒绝签字……”这是该村监察联络员认真履职把关,在对劳务出工工程量审核监督时的一个掠影。
送庄镇为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村级延伸,有效预防和化解“微腐败”,在17个行政村(社区)各设立1名村级监察联络员,以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监督抓手,明确宣传、监督、信息、调解、服务五大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等内容的监督力度,让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
监察联络员离群众最近,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对社区、村组的集体事务、干部基本情况也极其熟悉,发现苗头性问题能及时处置,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促进基层治理逐步规范。今年以来,该镇村级监察联络员已提供问题线索8条,协助办理信访举报3起,充分发挥出其对村(社区)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探头”作用,这样的工作成效在送庄镇逐步显现。
(左丹 宋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