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宜阳县政法机关通过一体化执法办案办结一起案件,从查获犯罪嫌疑人到移送起诉,再到一审判决,仅用15个小时。按照以往办案流程,一起醉驾案件仅“走完”检察环节,就需要7天左右。
26日0时21分,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锦龙大桥北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王某。随即,王某被传唤到宜阳县政法一体化办案机构配合进一步调查取证。
1时16分,办案人员抽取王某血样并提交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6时许,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王某属醉酒驾驶。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简案条件,且王某系初犯,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宜阳县公、检、法、司四部门启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
当天10时,宜阳县公安局对王某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5时许,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人民法院设在宜阳县政法一体化办案机构的速裁法庭,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对王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16500元。
“这起案件15个小时办结,正是得益于近日投用的宜阳县政法一体化办案机构。”宜阳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宜阳县政法机关均在该机构派驻有工作人员,实现了政法机关一体化执法办案、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案件高效快速判决。
据介绍,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机构是宜阳县政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实践,旨在节省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间,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利军 裴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