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郭学锋 通讯员 侯洪星)昨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公布了《全国第二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河南共有两件地理标志入选,“洛阳牡丹”地理标志名列其中,属全市唯一。
经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将“洛阳牡丹”等60件地理标志列入全国第二批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洛阳是牡丹的原产地、发祥地和重要的传播地,拥有丰富的种质资源、悠久的栽培历史和深厚的牡丹文化。2021年3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洛阳全面投用,成为我市首个以“洛阳”前缀注册成功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洛阳牡丹地域特色由此入选“国家队”。
如今,洛阳牡丹早已突破传统美学的观赏价值,优三产、强二产、带一产,成为彰显城市魅力的文化之花、形成完整链条的产业之花、带动群众增收的富民之花。
根据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后续工作中对列入名录的地理标志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并在业务指导、政策扶持、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试点示范、宣传推广、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优先推介,助力打造地理标志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县域样板。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进“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用,持续提升洛阳牡丹产品和商标的知名度,推动洛阳牡丹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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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