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郭学锋)日前,洛阳市发布第2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水库功能有效发挥、流域防洪安全。
河道、湖泊、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进行整治,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总河长令明确了集中攻坚的重点领域:集中攻坚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库容清理整治任务。持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把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河道、山区河道等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交办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库问题整改。同时,把中央、省直管河湖库纳入属地管理范围,落实属地责任。
针对问题整改,总河长令要求,各县区要全面核查“清四乱”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四乱”问题台账,实施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管理,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清理整治责任主体,强化联防联治,逐项审核销号,共筑全市河湖库安全保护屏障。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贵在常态长效。总河长令指出,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河湖库管理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河长协调督办、水利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持续健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模式,共同推进解决涉河湖库突出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是打造美丽幸福河湖的重要支撑。根据总河长令部署,各地要注重发挥示范作用,以河长制为抓手,以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为重要手段,把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与乡村振兴、城市提质、全域旅游发展等相结合,高标准建设省级市级县级美丽幸福河湖和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高起点建设全流域、全县(区)域美丽幸福河湖,不断提升美丽幸福河湖的功能品质、环境品质、文化品质、服务品质,在全省全水系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建设中打头阵、树标杆,生动展示北国水城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