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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在建工程使用水泥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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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5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全市在建工程使用水泥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水泥生产企业:

  水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近年来,我市的水泥生产技术在减少污染、消纳废渣、提高质量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但也存在着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低价倾销及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情况。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中水泥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即已开工建设的房建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使用的水泥均属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时间:本次检查从2007年6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三、检查方法及程序:

  1.在建项目的业主(或施工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在建项目使用水泥产品质量抽检登记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市建委建材管理处(地址:洛阳市凯旋西路29号建设大厦西座1605室,电话:63935284)。

  2.由市建委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现场抽取样品,工程监理见证并签字认可,现场封存样品送达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的程序进行检测。

  3.检查结果将在《洛阳日报》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对不合格产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将情节严重者清除出本市的建筑市场。

  四、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报市建委建材处。

  五、请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水泥或其他建筑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79)63935284

  举报网址:www.jcw0379.com

  备注:“在建项目使用水泥产品质量抽检登记表”在www.jcw0379.com 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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