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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贺新安县2007年高考再创新高
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潜力和活力 推动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 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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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无意送清凉 洛河有情唱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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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 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打造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强市

  1.推动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2007年至2009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增加值、上缴税金比2006年翻一番左右,分别突破3000亿元、1000亿元和100亿元,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到2009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超过1300家,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超过130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30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

  2.支持现有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新上一批大项目,三年内每年民营经济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10个,超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0个。要加强对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强的民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每年在全市范围确定50家产品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广阔、企业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联系,优先推荐申报扶持资金,优先推荐项目贷款,优先安排贴息资金,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3.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制互相联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支持国有集体企业裂变派生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企业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依照规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

  4.大力引进外来民营企业投资洛阳。外来投资者投资开发建设城市公用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可以通过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协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在我市新区投资兴办大型批发市场及在市工业园区、高新区内投资的外来投资者,可享受更为优惠的土地政策。

  5.大力支持在外投资企业回归洛阳。对带资金、带项目返乡创业的洛阳籍人员,要在政治上给地位,经济上给实惠,社会上给荣誉。凡我市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出回归创业人员均可享受。对回归创业和支持家乡公益事业成绩突出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设立“支持家乡建设贡献奖”。对户籍不在洛阳、回归成绩显著的人士,授予“荣誉市民”、“光彩之星”称号。对引荐回归办实业的个人或单位,按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兑现奖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构建回归平台,搭建回归桥梁,出台回归政策,搞好回归服务,营造回归环境,支持在外投资企业回归洛阳发展。

  二、营造民营经济最佳发展环境城市

  6.加快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之间网上办事的绿色通道,实现网上咨询、查询、申请、审批、投诉、监督等业务功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凡是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要实现网上预审批。适合网上全程审批的事项要推行网上全程审批。建立网上审批信息资源库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网上并联审批,提升网上审批服务实效。

  7.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大力强化各级政府信用意识,认真落实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兑现承诺的各种优惠条件,如约履行签订的各类合同,严格践行作出的服务、执法承诺。全面梳理业已出台的优惠政策,不合实际的应予废止或修改。严肃惩处政府失信行为,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认真开展民营企业事项代理服务,积极办好企业托办的行政许可、服务、咨询等事项。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执行力,全力为民营企业提供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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