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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楼市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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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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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解读《物权法》⑦
物权法定原则的影响
  西工某开发公司问:物权法带来了新的理念,其中物权法定原则对不动产交易秩序的影响是什么?

  中冶律师事务所张彦立律师答:物权法定原则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层是类型固定。类型固定是当事人不能创设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类型。

  第二层含义是内容固定,在转移或设定物权的时候,不能作出与现行法上针对某种类型的物权所设置的强行性规定不一样的约定。

  另外,法定物权即使表现为合同,也要适用物权法保护方式。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合同。因此,在不动产的交易过程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转移,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质权等融资活动,必须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不得自行约定物权法没有或创设与物权法相矛盾的规定,即是自行约定也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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