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新《目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调整:将现《目录》中鼓励类“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条目予以取消;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将向外资全面开放;重要矿产资源禁止外商投资勘察开采;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电网建设经营可引进外资;不再鼓励外商投资建设普通住宅。
就如何抓住新《目录》施行的机遇,切实做好我市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强调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认真研究新《目录》。市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要认真研究新《目录》中新调整的内容、限制类产业内容和鼓励类(限于合资合作)产业内容,善于利用新《目录》招商引资,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效果,避免招商引资的盲目性。
二要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新《目录》中提出“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将向外资全面开放”等内容,对我市来说是个重大机遇。因为,我市作为装备制造业基地,既有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研发条件和技术力量,也拥有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所需的铝、钛等资源。我市要抓住机遇,把轨道交通运输设备作为今明两年招商引资的重点,努力开拓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新领域。近期,市里要抓紧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领域项目的招商引资。与此同时,我市还要重点围绕医疗设备制造业、“五车(机)零部件”等鼓励类领域搞好招商引资。
三要制定差别化的招商引资政策。要根据不同的产业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洛阳缺乏的重要领域产业,要尽快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来洛发展。今后,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坚决不再招商。
四要根据新《目录》,加紧策划和包装一批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项目,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库。
五要完善招商引资机制,进一步强化鼓励招商引资的干部导向。近期,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规范的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使干部导向进一步向项目、引资倾斜。
六要加大相关企业的改制力度,以吸引外商参与企业重组,谋求合作双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