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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楼市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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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是基 管理为魂
小区墙面广告
所收费用该给谁?
什么是预告登记制度
银行可能向不符合房贷新政的
借款人追加首付款
央行副行长:要坚决取消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
我市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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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解读新物业管理⑦
小区墙面广告
所收费用该给谁?
  西工区某业主委员会问:我们小区临街房多,多年来,楼顶和楼墙面有很多广告,我们询问广告公司,广告公司说已经向开发商付过费了。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权让广告公司在我们小区做墙面广告,所得广告费该怎么分配?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姜玉松律师答复:开发商在将楼宇售出后,不再拥有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业主所有。楼房的屋顶虽然是顶楼用户房间的天花板,但顶板并非顶楼用户的专有财产,和楼体、墙面一样均属于楼宇的公共建筑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那些在楼顶上搭建广告牌,或在一些建筑的外墙墙体上涂广告语的行为,都是对楼顶、毗邻墙体等公共建筑的使用。因此,开发商欲在楼顶上、电梯里、楼墙面设置广告,不是不可以,但应当向其他共有人——已购房业主通报情况,并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同时,广告收益属于共有物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或分配给全体共有人,或用于为共有人服务的公益事务。任何共有人均不能单独占有,非共有人更是无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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