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3版:两会·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简历
维权意识增强 投诉存在误区
电话响不停 维权烦恼多
今年,消费投诉集中在四大领域
魅力洛阳巡展大军
首站亮相汝州
我市“织密”
森林防火网
任女士的艰难维权路
洛阳六家企业入选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昨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消费者投诉呈现新特点——
维权意识增强 投诉存在误区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肖慧)昨日,本社呼叫中心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来自消协的工作人员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人士不断接听着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电话。不仅在这里,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广场宣传咨询台也围满了群众,在受理的众多投诉案件中,可以看出今年的投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昨日上午,西工区的张先生拿着一张张手机维修凭证前来投诉,因为新手机买后一个月之内出现白屏,连续修了三次仍然没有修好,因此张先生要求退货,但该手机卖场不愿意赔付货款。张先生说:“从最开始的购货发票到以后的维修凭证,我都很注意保存,为的就是投诉的时候有个证据。”

  可见,如今的消费者已经在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开始注意平时的消费细节。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现在投诉的商品档次不断在提高,从汽车到房屋,牵涉利益越来越大,因此也促使消费者培养了自身的维权意识。

  从昨日接到的投诉来看,一些消费者对投诉存在一定的误区。一些市民认为凡是消费争议都可投诉,然而据工商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销毁假烟 ①

  图① 昨日上午,我市今年首次大规模销毁假烟行动在孟津县垃圾场举行,本次销毁假烟活动共烧毁2006年以来结案的165个卷宗、125个品种共计51840条假冒卷烟。

  记者 潘郁 摄

更换彩电 ②

  图②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涧西区的杨先生将家中的问题彩电扛到市消费者协会集中受理投诉现场。据介绍,2003年3月,杨先生以3100元购买一台国内某知名品牌彩电。哪知,购机仅4个月彩电就出现问题。至2006年6月,这台电视机先后经历9次维修。之后,无法使用的电视机一直被闲置在家。这期间,杨先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可问题一直未得到满意解决。

  接到杨先生投诉,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品牌的洛阳售后方取得联系。经多方协商,彩电售后服务人员为杨先生更换了一台新彩电。

  记者 张光辉 曾宪平 摄影报道

查扣假酒 ③

  图③ 昨日下午,接群众举报后,洛宁县工商局迅速出动,在该县城一批发门市仓库内查扣一批假酒。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之中。

  丁少玮 摄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