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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10周年
加强价格监管 促进科学发展
维护价格秩序 保护消费者权益
洛阳市部分主要商品现行价格
规范收费行为 构建和谐环境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相关政策
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工作
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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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10周年
  推进依法治价 搞好价格调控

  洛阳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办主任 王虎立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10周年纪念日。《价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价格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它的颁布实施,在深化价格改革,确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运行机制,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价格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价格法》实施10年来,我市价格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一是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全力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常规报告、短信快报、分析报告、异常时期24小时值班、每日动态报告和预警机制,增强了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特殊时期价格临时干预机制和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同时,积极改进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使用方式,10年来,全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52亿元,滚动使用9218万元,对于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建设,推进电价、油价、热价改革,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价格补贴和平抑市场物价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深化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及公共性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建立城市水资源、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顺利完成成品油价格调整及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运价等配套改革;认真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一费制”和高中收费“三限”政策,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调整药品作价办法和政府管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连续7年开展了全市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不断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从严制定廉租房收费标准,从严审批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从严核定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加强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管理,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价格管理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价格(收费)管理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和工作流程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推行价格政务公开,实行重大价格决策专家评审、集体审议和听证制度,先后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用热用气价格、公交票价、龙门石窟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行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了价格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是高度关注民生,倾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紧紧围绕民生价格问题,全面加大清费治乱和价格执法力度。通过收费许可证年审、换证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10年来,取消370个收费项目404个标准,降低340个收费项目349个标准,停止办理各类证照业务53种。组织开展涉农、教育、药品、医疗、电力、电信、城建、土地等价格专项检查,开展制止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10年来,全市查处违价案件14719件,查处违价金额3.99亿元,实施经济制裁1.21亿元,上缴财政7301.78万元,退还消费者和用户4796.18万元。与此同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10年来,共受理群众价格咨询1.8万件,查处价格举报7536件,充分发挥了价格工作与人民群众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五是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价格监管方式改革,大力推行涉农、涉企、社区、教育、医疗等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创办洛阳物价信息网,建成并启用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广泛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使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增强了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提高了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和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步入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价格形势也正在发生新的变化,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全面上涨已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全市物价部门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价格监测预报,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控制政府价格出台项目,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二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价格改革,积极推进煤、电、油、运、水、热、教育、医药等资源性、公共性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关心群众疾苦,努力改善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依法惩处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垄断、牟取暴利及变相涨价、哄抬物价等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四要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价格法》为基本准则,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把价格调控、价格管理、价格监督等行政行为全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既要坚决纠正行使职权上的“越位”行为,严禁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又要努力克服价格管理中“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改革开放、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五要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价格法》,为依法治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今天,我们要以纪念《价格法》实施10周年为契机和动力,.深化改革,科学发展,依法治价,改善民生,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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