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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中走向文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成为一种共识
党组织要做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者引导者
从测评体系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共创共享文明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 提升洛阳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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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成为一种共识
中共洛阳市委党校 陈启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该把统一思想放在重要的位置。思想认识上去了,创建工作就会有一个好的开端、好的氛围。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涵盖的内容,都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如提高机关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等,都体现了创建为民、群众创建的民本精神和注重民生、惠及百姓的执政原则。同时,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改善城市的硬环境,而是对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具体要求,全面反映了城市整体发展的状况,对照文明城市的每一项指标,逐项落实,能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把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洛阳的重要举措。文明是和谐的必然要求,和谐是文明的应有之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括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科技教育和文体卫生、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具体内容,集中体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最根本的,是要着力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一旦实现自身的和谐,就有利于建设文明和谐家庭、文明和谐单位、文明和谐社区、文明和谐城市。所以,在创建过程中,要把提高人的素质凸现出来,通过创建塑造人的精神,提高人的素质,为洛阳城市的长期文明和谐打下坚实基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高洛阳城市竞争力的现实选择。洛阳要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奋斗目标,必须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形象、城市魅力和城市品位的集中体现。以城市文明为主要标志的新一轮竞争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洛阳在全省、中西部地区、全国乃至世界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值得骄傲和自豪。当前,要抓住创建文明城市这一契机,乘势而上,进一步激活洛阳内在的发展潜力和能量,培育支撑洛阳发展的软实力,增强城市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生态文明是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城市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创建文明城市就要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既追求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又追求改善环境、社会公平,这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所包涵的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洛阳在近几年的发展中,经济社会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生态文明建设也有一定的进展。但是,分析我们的发展方式,还部分存在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建设最佳人居环境的重要载体。为加快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我市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五城联创”活动。人居环境内涵丰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不仅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容环境、社会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而且通过城市精神的培育、城市灵魂的塑造,引领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精神家园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激发全市人民形成和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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