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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8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丈夫抢劫杀人
妻子竟作伪证
咬定案发当天就是儿子的生日,丈夫忙于庆贺,无作案时间,没想到被一本万年历戳穿谎言
  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申建刚)日前,为给丈夫开脱罪责导演伪证骗局反而弄巧成拙的吴某,向律师提供伪证的师某、范某等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1月,汝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2006年1月8日晚发生在该县大安村的一起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曹红落入法网。

  6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曹红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大量的证人证言,证实案发当天曹红在家给儿子过生日,无作案时间,曹红也当庭翻供。公诉机关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汝阳县公安局,建议该局对被告人律师所提供的证人证言真伪进行甄别。

  汝阳县公安局立刻全力以赴进行调查,最终查明了真相。

  原来,被告人曹红的妻子吴某为给曹红开脱罪责,便把主意打在儿子的出生日期上。她儿子今年12岁,出生后一直未入户,她就将儿子的出生日期“定”为1996年1月8日。2006年1月8日(抢劫杀人案案发之日)是农历2005年腊月初九,吴某错误地认为其子“出生”当天是1995年农历腊月初九。今年5月26日,吴某到当地派出所以公历日期为儿子入了户。之后,吴某让律师前来取证,并安排证人师某、范某等人提供虚假证言,证明其子的生日为1996年1月8日、农历1995年腊月初九,并且证明被告人曹红案发当天在家给儿子过生日。

  民警通过翻查万年历发现,吴某儿子的“出生”日期为农历的1995年腊月初九,而当日并不是公历的1996年1月8日,从而揭穿了吴某精心编导的伪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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