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的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持合法有效的证明和资金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1日前到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详细资料;竞买保证金须在2008年9月11日17时前转至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5日17时。 联系人:步霞
电话:1352543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