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爱国 见习记者 刘永娟 通讯员 陆明放)“只要发现车内有提包、手机或其他值钱物品,我就瞅机会砸碎车窗玻璃,将车内物品拿走。”这是专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后对民警的供述。
14日8时25分,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李某(在逃)窜至西工区洛浦路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路边停放的雪弗兰轿车副驾驶位上放着一个女式棕色挎包。刘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副驾驶位的车窗玻璃击碎,李某迅速将女式挎包盗走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群众发现后及时报警,巡逻民警将刘某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本市人,于2003年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2006年9月被提前释放。刘某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盗窃犯罪活动。今年6月份以来,刘某伙同李某先后在西工、涧西、老城、洛龙、瀍河等地实施砸汽车玻璃盗窃作案50余起,盗窃现金、手机、手提电脑等价值10余万元。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驾驶员和乘车外出的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是车尽量不要停放在僻静处;二是车内或后备箱里千万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三是车辆要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摄像监控的地方,打开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