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3版:要 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市公安局:推行“4S”理念
市卫生局: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市房管局: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市公用事业局:营造宽松乘车环境
市教育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服务讲主动 作风重务实
市民政局:让城乡低保成为“民心工程”
市物价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市工商局:硬起手腕抓整改
市信访局: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市环保局:积极解决居民冬季采暖问题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8 年 9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我市部分党政部门整改措施
  编者按: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今年7月,洛阳日报社在全市158个社区进行了洛阳市民对党政部门满意率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向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房管局等5家单位下发了工作警示函,向市公用事业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办、市信访局等6家单位下发了工作提示函。上述11家单位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措施。按照市领导的要求,11家单位整改方案要点今天刊出,以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市建委:建立健全城管环卫工作监督考评制度

  针对群众反映的“城管”野蛮执法问题、乱收费问题、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建委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组织全市城管环卫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查摆问题,献计献策,做到文明执法,重塑形象。

  按照先教育后处罚、人性化、帮扶式执法的原则,制定了《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合理运用执法手段,妥善化解执法争议,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市建委制订了《市容市貌巡查失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容巡查督办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容巡查督办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评,提高巡查质量,确保问题100%得到督办。同时成立了市容、环卫巡查督查小组,每天出一期督查情况通报,并于次日上午9时前印发给相关单位。

  公布城管执法监督电话12319,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市执法队伍的监督和举报。

  同时,市建委制订技术标准,解决市容市貌管理中执法难问题,针对城市管理中技术标准和法规依据不足的问题,起草并发布了《洛阳市城市容貌标准》。

  记者 孙梅芳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