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50
反映情况:洛阳市洛龙区美茵街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的卫生间没办法用,脏乱差无人管理。投诉人多次向洛阳市环卫处反映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王城大道美茵街街口公厕为洛龙区投资建设的单体无性别公厕,建成后一直投用至2017年2月隋唐园立交工程拆迁。为配合工程建设,洛龙区计划对其进行拆除,因施工时已被圈入隋唐园立交工程围挡之内,仅进行断水断电处理。6月20日,接到举报后,洛龙区环卫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美茵街口公厕并未拆除,但水、电已断,排污管道及排污井堵塞严重,大门已拆,内部设施已损坏。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方便周边群众,洛龙区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抓紧时间进行设施抢修,7月6日前完工,待达到开放条件后,及时对外开放,方便群众用厕。
二、洛阳市汝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57
D410000201806180066
反映情况:洛阳市汝阳县常渠村,投诉人之前反映的李新波和李进宽养鸡场,投诉人现在想给该养鸡场3个月的时间进行销售,两家已经协商暂时不投诉该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6月15日接到举报后,蔡店乡政府责令李新波和李进宽进行整改,做好灭蝇及养殖粪便的处理,短期内尽快搬迁。6月18日,李新波和李进宽向举报人当面赔礼道歉,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10月之前将养鸡场内的蛋鸡处理完毕,不再养殖。考虑到被举报人在养鸡项目上投资巨大,立即拆除养鸡场会对被举报人造成巨大损失,生活难以为继。因此,被举报人和举报人达成协议,10月之前完成养鸡场搬迁。经蔡店乡政府联系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当面核实。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蔡店乡政府督促引导当事人按照其承诺三个月内将养殖场迁离居民区,并监督养殖户每天及时清理粪物沉淀池、消毒灭蝇。
三、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69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工农办事处三岔口社区有5~6家养鸡场,距离居民区过近,粪便乱排,反映多次至今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工农办事处三岔口社区原为三岔口村,于2013年改为社区。该社区位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较为偏僻,目前仍为农业社区,部分居民十几年来一直保持农村传统生产方式,以养殖为生。2016年,该社区被划入限养区。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落实畜禽养殖限养区要求,涧西区工农办事处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养殖户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多次安排部署。今年5月中旬,办事处召开工作会议,要求三岔口社区彻底解决养殖户不规范养殖的问题。按照办事处、社区召开的养殖户协调会安排,养鸡户计划于7月10日全部搬离完毕,并按统一标准进行适当补偿,最大限度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问责情况:对涧西区农办副主任商瑞华通报批评;给予工农办事处社保所所长郑祥庆诫勉谈话。
四、洛阳市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70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德亭镇赵元村党支部书记陶自峰倚仗权势违法毁坏耕地约十亩左右,采砂淘金,河滩挖了600米左右,影响环境;赵元村大队干部私自买卖土地用于建房,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德亭镇赵元村被违法毁坏的耕地,在2016、2017年发生过毁坏耕地、非法采砂淘金及非法挖砂行为,但以上违法行为属史腾飞和陶学旗所为,与赵元村党支部书记陶自峰无关。嵩县国土资源局已分别对以上两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进行了复耕,现已复垦到位。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赵元村大队干部私自买卖土地用于建房的问题。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嵩县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治理,以高压态势打击各类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为期三个月河流清洁行动,进一步规范嵩县河道采砂秩序。
五、洛阳市伊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14
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江左村有家屠宰场,老板叫张仁五,距离居民区过近,设备简陋,污水随意乱排大街上。院内挖坑掩埋杀猪的脏东西,气味难闻,夜间杀猪噪声大。反映多年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伊川县江左定点屠宰场四周均为居民住宅,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除两个沉淀池外无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通过排污渠道直接外排。屠宰场内环境较差,夏季高温气味难闻,夜间屠宰生猪噪声扰民。屠宰场内全部硬化,现场未发现院内挖坑掩埋杀猪脏东西的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川县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屠宰场进行了强制拆除取缔,并上报依法吊销其生猪定点屠宰证。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责成县畜牧局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县畜牧局屠宰办主任康天性诫勉谈话;给予江左镇环保专干孙贝贝诫勉谈话;给予江左村村包三区负责人杜乐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江左分所所长董崇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驻场检疫员马俊强党内警告处分。
六、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23
反映情况:洛阳市偃师市顾县镇营房口正南两公里高铁桥西北角300米处,有一个大型养猪场,粪便没有无害化处理排放到泘沱村边上(高铁桥南),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被举报的养殖场为富华养殖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转。项目产生的污水和养殖区猪舍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沼液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近期村民利用沼液灌溉土地,由于当时天气下雨,地面湿滑,没能及时翻耕,导致气味较大,对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偃师市畜牧局、顾县镇政府监督富华养殖场对近段使用沼液灌溉过的耕地进行翻耕并喷洒适当的防虫药,确保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偃师市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要重点督促富华养殖场,在确保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将沼液稀释后浇地。
七、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31
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九泉村,该村村干部许双喜在村边开了个养鸡场,风机噪声大,建在耕地上。村干部和镇干部挪用扶贫资金建鸡场。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许双喜养鸡场于2015年在村西边距离住户200米的位置,租用邻居及自家共10亩一般性耕地所建,并根据《孟津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临时用地申请表》要求,申办了用地手续。该养鸡场由村民许双喜自己筹资100万元于2016年建设大棚2座,存栏1.8万只(目前肉鸡已出售完毕),没有使用扶贫资金。6月21日,城关镇政府委托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被举报的养鸡场及周边农户门口噪声情况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显示,养鸡场四周噪声达标。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成孟津县城关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扰民事件发生。同时督促养鸡场做好防蝇、灭蚊及消毒工作。
八、洛阳市吉利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0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6月8日反映1.关同高反映吉利区人民政府对其在孟州市国有林场开办的同高养殖有限公司是否存在污染问题界定不清;2.涉及同高养殖有限公司拆迁补偿问题与吉利区政府未达成共识,损失过大,拆迁无果。希望对我反映的问题能够妥善解决。今日再次来信反映吉利区政府6月14日通知其去签了两份告知书,来信人认为区政府在推诿、假整改,并补充说明:1.关同高养猪场始建于1993年,各手续齐全。2.吉利区自来水公司是在来信人建养猪场6年后的1999年,在无手续情况下建房打井,并被豫西地区黄河河务局责令罚款并拆除,截至今日已18年,该决定并未执行。3.2007年12月20日,省政府以自来水公司13眼井为轴心划定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至此各相关部门开始责令养殖场搬迁。4.经督办,吉利区政府在对养殖场进行评估时,给予补偿仅为正常价值的1/10。5.2016年9月吉利区政府播放假图片,提供虚假证据召开新闻发布会。6.在没有任何整改,没有任何人去养殖场查看的情况下于2018年1月15日在养殖场外给巡查组做了假汇报,欺上瞒下。7.吉利区政府出尔反尔,不讲诚信。为顾大局养殖场同意搬迁,但应给予合理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养殖场业主于2018年6月5日和6月7日到吉利区信访局“反映其养殖场因水源地污染被要求拆除,涉及的拆迁赔偿问题”,该区信访局均按信访规定进行了处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显示,豫西地区黄河河务局给其办理养殖场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1997年4月1日,并非1993年,且未提供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公司确实曾被豫西地区黄河河务局行政处罚,但该公司目前已取得了黄河水利委员会核发的取水许可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12月20日将孟州林场划分为吉利区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孟州林场共13眼井),因为该养殖场在吉利区水源地保护区内,吉利区相关部门曾于2013年要求其进行自行搬迁,但因管辖权问题,吉利区并未做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2015年吉利区曾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该养殖场搬迁补偿金额进行了预估,参考预估价与养殖场业主进行协商搬迁,但协商未果。2016年9月,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对同高养殖场污染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在司法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吉利区认为不宜再与养殖场业主协商补偿事宜。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吉利区指定专人做好该养殖场的搬迁协调工作。
九、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0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马行沟村村民,我于六号向你们投诉我们北冶镇党委书记李卫星,包庇支持外地开发商,非法出租买卖损毁耕地达六千余亩的事实,别人的投诉都有回信,我这不知道什么原因至今没有回音,今再次投诉,望督察组严厉查处制止非法开采行为,恢复耕地恢复原貌,追究相关责任人。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反映“北冶镇党委书记李卫星,包庇支持外地开发商”的问题,该问题查无实据;关于反映“非法出租买卖损毁耕地达6000余亩”的问题,北冶镇马行沟村辖区内共有两个采矿企业。其中,洛阳宏升煤业有限公司先后用地300亩,未完全复垦到位。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办理临时用地面积198.24亩,2018年3月底已全部复垦治理到位;关于反映“非法开采行为”的问题,义煤集团洛阳宏升煤业有限公司开采手续合法,2017年6月27日关闭至今。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马行沟矿区属有证矿山,边开采边复垦,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北冶镇负责做好矿区周边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群众吃水问题已解决到位;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杨惠江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北冶镇煤矿遗留矿坑复垦领导小组,做好遗留矿坑复垦工作;北冶镇政府集中对矿区东侧渣场、北侧水坑进行治理复垦,确保9月底全部恢复到位。
问责情况:对北冶镇党委书记李卫星、新安县国土局局长董强进行约谈;给予北冶镇镇长潘锋诫勉谈话;给予北冶镇分管矿山工作的副镇长李剑、县国土局时任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李伟党内警告处分。
十、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1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偃师市翟镇王七村党支部书记李万锁咋骗国家补耕地面积直拨款,在2016年下半年至今,由现任村长李合军出头经营,租赁西石坝及附近淘沙设备在王七村南河滩地进行抽砂,毁坏国有土地一百多亩,使耕地变成大水湖。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8月17日,偃师市纪委对李万锁诈骗国家补耕地面积直拨款的问题,进行过调查处理,给予李万锁同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王七村李合军砂场2016年、2017年按划定范围采砂,2018年被列为关停砂场,现已被取缔。“大水湖”形成时间约在2008年前后,位于翟镇镇王七村和甄庄村交界处,以前为集体荒滩地,系李合军砂厂抽砂及多年河道洪水冲刷滚动形成,面积约38亩。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翟镇镇域内采砂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要求镇、村两级“河长”加强河道管理,每天巡河不少于一次,对原砂场等重要地段增加巡查次数,每周对辖区内河道全面巡查一遍,一旦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及时查处。
问责情况:对翟镇镇信访办主任、王七村包村干部王黎明通报批评;给予王七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合军同志诫勉谈话。
十一、洛阳市西工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40
反映情况:洛阳市西工区上阳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涧西污水处理厂排放难闻的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企业正常运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厂区外周边未闻到异味。2018年6月13日晚上、6月14日上午西工环保分局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涧西污水处理厂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气硫化氢和氨气达标排放。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涧西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严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十二、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7006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洛龙区的“隋唐苑”项目所在地龙瑞C区(原杨庄村),该项目是洛阳市开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策划的违法建房项目,就在洛阳新区主干道古城快速路和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隋唐城国家遗址公园边上,距离市政府大楼不到一公里,没有任何环保和工程手续,没有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和环保施工手段。在群众多次举报以及规划和城建部门多次执法的情况下,采取打游击的办法,白天群众举报就晚上干到后半夜,导致我们附近的住户和居民深受其害,早上被噪音惊醒,白天尘土飞扬,晚上灯火通明。在这长达四五年的时间里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群众多次打110热线举报其无证施工,非法扰民,但他们拿出一份2016年76号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建设工作第13次周例会会议纪要,说政府已经出红头文件了,免于各种行政处罚,不用办手续,不用环评和环保措施,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如今高达18层的楼房已经封顶,多次执法都没有阻止大楼拔地而起。我们强烈要求党委政府责令其停止非法施工,尽快办理各种手续,完善环保和安全措施,还我们干净安全的家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办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土地交易已完成,因滞纳金问题,土地证现尚未发放)。该项目2017年3月至9月复工期间,楼层从10层建到18层,不涉及土石方工程,开元路街道办事处扬尘治理网格员对其进行监管,督促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标准。2012年9月停工至2017年3月,工地未有任何施工行为,故不存在噪声问题。该工地于2018年5月开始,由于大楼外围钢架生锈,为安全起见开始对外围钢架进行拆除,开元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其白天拆除,夜间禁止施工,在巡查时也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拆除工作于6月14日结束,至今未有任何施工现象。开元路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接到一次110联动平台转来关于此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情况的投诉,并到现场进行调查,未发现该工地有施工现象。2018年6月14日,开元路街道办事处接到12369转来与本次举报单内容一致的投诉件,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未发现反映的施工扰民及扬尘污染情况,但存在手续不全问题。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相关部门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加大辖区工地巡查力度,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
十三、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02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新城上海路,过往的车辆鸣笛噪音大,道路两旁的商铺高音喇叭干扰居民生活;油炸食品店油烟直排,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上海路位于新安县新城东商贸区(主要商业区),是该县县城的主干道,道路车流量大时,日过往客车、公交车400余辆次。部分客车、公交车过往上海路有违规使用高音喇叭的现象。上海路安装有户外音响设施、使用移动式音响的商户共有67家。上海路沿街及两侧共有108户餐饮店,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1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37户。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公安局已向县客车站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客车站督促所有客车、公交车立即拆除高音喇叭;对上海路安装有户外音响设施、使用移动式音响的67家商户全部下达了《责令停止噪音污染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县市政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37户餐饮店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所有餐饮店于2018年6月26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对完不成整改任务或拒不整改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对新安县市政园林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不力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城管队指导员许超警告处分。
十四、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103
反映情况:新安县商贸区大张盛德美对面有个工地,施工没有覆盖、降尘设施,引起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该工地为新安县城关镇紫霞社区天宝巷、万隆巷居民小区污水管网维修及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新安县市政园林局,施工单位为平顶山东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现场有部分砂石料、水泥露天堆放未覆盖,建筑垃圾未清运,无洒水降尘措施,搅拌机作业时噪声扰民现象。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住建局依法对其下达了《扬尘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企业将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完毕,对裸露的建材和黄土覆盖到位,调派洒水车辆,开启降尘雾炮,将施工现场灰尘清理完毕,及时洒水降尘,拆除搅拌机并运离施工现场,科学调整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目前已整改到位。县住建局已依法对施工单位平顶山市东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立案查处。
问责情况: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市政园林局市政股股长仝海鹏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处分。
十五、洛阳市孟津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9002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裴坡村自2005年洛钢正式投产以来,西邻相继建厂,原村长裴西策厂(现炼铝)和一家水泥厂,送庄乡化工厂(曾生产甲萘胺、二萘粉)现干啥不详,共构成一条东北西南向的重污染带,其中还夹有洛钢废渣厂,覆盖裴坡村二、三、四、七、九、十生产组, 近十年来,庄稼、菜、果树减产,其中杏树死光,2006年五方达成的协议至今未能如数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十年内几个生产小组,因癌等病已夺去几十条鲜活的生命,归根结底病源是污染。希望:早日实地详查、消除污染源,如实兑现五方会议,还清2016年污染款。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走访,环保局和当地政府已督促企业将剩余的30万元减产赔偿款于6月12日、13日分三批通过送庄镇三资账户拨付至各相关村组,已向群众发放到位。目前群众情绪稳定,无继续信访诉求;二是裴坡村种植果树少量死亡现象是否是企业污染造成,无从查证;三是裴坡村年龄在50岁至60岁因病去世村民有四、五个,村民得病去世原因、是否与企业污染有关,无从查证。四是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3套环保设施除尘器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原料全部入库密闭,当天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排放标准。陈兴瑞废渣厂剩余钢渣采取有覆盖措施,定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目前,该厂正在积极办理有关手续,县环保局已对其未批先投违法行为下达《孟津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第40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送庄镇裴坡村裴西策厂(炼铝厂)于2017年曾用铝渣炼制铝锭。目前,该炼铝厂已取缔到位。洛阳正泰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困难,2014年因涉法涉诉一直停产至今。孟津县兴波铁精粉厂由于经营困难,于2014年一直停产至今。孟津县晓军建材厂有生产痕迹,因涉法涉诉,生产设备就地封存。目前,该厂正在积极办理有关手续,县环保局已对其未批先投违法行为下达《孟津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8〕第41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2万元。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送庄镇政府和县科工委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日常巡查检查频次,防止已取缔炼铝厂死灰复燃;责令县环保局指导督促陈兴瑞废渣厂和孟津县晓军建材厂完善环保手续,严禁手续未完善前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对送庄镇政府、县科工委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送庄镇政府、县科工委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科工委主任张善标、送庄镇副镇长韩朋辉两同志诫勉谈话;给予送庄镇裴坡村党支部书记杨建芳党内警告处分。
注:案件办理情况公示时,举报内容为省协调组交办内容原文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