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要求,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大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力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今日起通过《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网及全市多家媒体平台曝光部分典型失信被执行企业,敦促其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敬请关注。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在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旅游度假、子女就学,购车、保险理财产品,出国、出境,房屋建设、装修以及到宾馆、饭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消费都有严格限制,同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如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进行高消费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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