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419.2亿元,执行中市级和部分县区按程序调减收入预算16亿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403.2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404.3亿元,同比增长1.5%。年初支出预算合计603.4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764.5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667亿元,同比增长6.1%。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78.2亿元,执行中按程序调减收入预算1亿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77.2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77.3亿元,同比增长2%。年初支出预算154.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91.1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169.1亿元,同比增长1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60亿元,执行中市级和部分县区按程序调减收入预算81.8亿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78.2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196.1亿元,同比增长33.2%。年初支出预算合计322.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74.5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455.8亿元,同比增长83.1%。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2.7亿元,执行中按程序调减收入预算60.5亿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02.2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122.2亿元,同比增长49.7%。年初支出预算169.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返还城市区征迁补偿支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65.4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133.5亿元,同比增长55.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6.3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7.8亿元,同比增长129.7%。年初支出预算合计6.3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3.4亿元,同比增长43.5%。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9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3.9亿元,同比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洛轴LYC股权转让一次性因素增加国有股权转让收入2亿元。年初支出预算1.3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1.1亿元,同比增长40.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81.4亿元,全年收入实际完成183.9亿元,同比增长3.6%。年初支出预算161.9亿元,全年支出实际完成172.2亿元,同比增长3.7%。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132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7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58亿元。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517.8亿元,县区政府债务限额810.4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20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6.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36.3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85.9亿元,县区政府债务余额716.9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2023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498.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209.7亿元),其中市级215.7亿元(含再融资债券111亿元)。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9.2亿元,其中市级11.5亿元。全市到期法定政府债券本息已按时足额兑付,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现代化洛阳建设。
——聚焦市委中心任务,全力保障“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统筹发展与安全,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二、2024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为3%左右。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也是比较积极、符合实际的,各县区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
(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4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占比66%左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3亿元,下降1.5%。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80.4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55亿元,非税收入25.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亿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2亿元(含预计返还城市区征迁补偿支出10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亿元,主要为利润收入;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3.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0.2亿元,当年结余1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0.9亿元。
(二)2024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市委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2024年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107.1亿元(不含按体制需返还城市区征迁补偿支出105亿元),重点安排以下支出:
1.支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排37.9亿元。一是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兜住兜牢安全底线。
2.支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建设。安排17.1亿元。一是落实产业发展“136”工作举措,以“四新一装备”为重点,支持风口产业引育和传统产业升级。二是加快创新平台提级增能,推动龙门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健全运行机制。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四是强化人才引育聚集,常态化落实“1+22”人才政策,实施“河洛专才”新举措,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支持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安排19.9亿元。一是落实城市提质“351”工作举措,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二是强化交通枢纽功能,支持洛阳市境高速改建等建设任务,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集聚,落实航线航班客运补贴和高铁班列运行补贴。三是加快城市公共服务现代化,不断持续提升城市吸引力,助力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打造青年宜居宜业新空间。
4.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7.6亿元。一是落实乡村振兴“151”工作举措,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支持创新体制机制和提升治理效能。安排4亿元。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二是扩大高水平开放,强力推进产业链招商,用好牡丹文化节、省投洽会、世客会等重要平台,创新招商方式。三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支持加快建设全市数字政府基础底座,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四是加大高效金融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项目融资,加快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
6.支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安排4亿元。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持生态环境领域投入强度,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二是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三是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筑牢南部地区生态屏障,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7.支持尽心竭力增进民生福祉。安排13.6亿元。一是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落实城乡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政策,兜牢社会民生底线。二是加快建设健康洛阳,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三是推动教育均衡提质发展,加大规范化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8.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创新。安排3亿元。一是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快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龙门石窟保护研究和成果利用。二是发挥新文旅产业引流作用,推动洛阳文旅持续出圈出彩,提升国际文旅交流项目的规模和频次,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旅品牌消费目的地。三是创新节会论坛形式,提升“两节一会一论坛”国际影响力,提高城市综合营销水平,支持办好中国牡丹文化节、世界客属第33届恳亲大会等节会活动。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树牢有解思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抢抓政策机遇,敏锐捕捉政策信息,积极储备优质项目,提高争取上级资金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做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
(二)习惯过紧日子,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审核关口前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本资产使用、政府投资基金的绩效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落实“三保”责任,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监测,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政策措施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五)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预算审查监督。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