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会同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联合检查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洛宁县城区魏保军电动车门市部
隐患:该门市部销售的“绿佳”牌LJ1200DT-13型电动两轮摩托车,产品说明书及型式试验报告上均无后靠背,实际车上安装有后靠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洛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洛宁县城区魏保军电动车门市部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3000元。
■洛宁县城区豪豪电动车租赁门市部
隐患:该门市部销售的“派电”牌TDT0007Z型电动自行车电池槽盒尺寸与该车电池尺寸不符,电池无法安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洛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洛宁县城区豪豪电动车租赁门市部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6000元。
洛报融媒记者 魏巍 通讯员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