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我市法院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接续实施“11236”五年发展规划,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工作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制度支撑,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全市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推进,市中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工作专班,从组织统筹到实施落实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市中院强化制度支撑,每年结合上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及当年工作重点,出台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适时制定《关于规范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提升行动专项方案》等十余份营商环境相关指标提升方案制度文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通报督办,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提升审判质效,多元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法院+”多元化解涉企纠纷
持续拓宽解纷渠道,推进涉企纠纷“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在两级法院大厅公示人民调解“解纷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建成了覆盖市级层面的包含行业调解和人民调解在内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与15家市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一对一”对接机制,多元化解涉企纠纷。
●深化“绿标签”制度,缩短民商事案件用时
深化“绿标签”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大力推行民事速裁,在不减损群众诉讼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办理周期。去年,我市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用时为42.42天。
●发挥审判职能,助力文旅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延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触角。在洛邑古城、白马寺设立法官工作站,化解涉“汉服凤冠”“剧本杀”等新业态纠纷52件,助力把文化旅游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聚焦破产审判,充分发挥“出清”“救治”两大功能
深化府院联动,联合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推出开设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查询窗口等3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
审结破产案件114起,出清“僵尸企业”104家,3家企业通过破产程序重整成果,化解债务199493万元,妥善安置职工1197名。
审结26起公益清算案件,并已全部完成注销登记,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改革经验被省高院、省市场监管局、市深改委推广。
“执转破”持续取得新突破,2024年受理裁定154起“执转破”案件,化解执行案件1252起。
●规范执行,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规范执行,强化终本案件续管,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常态化开展涉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严厉惩戒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好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去年,全市法院开展涉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219次。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法院还积极强化智慧赋能,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及代理人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办理诉讼事项;坚持问需于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建立与企业、律所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了解企业面临问题难点,改进司法服务;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加强行业监管。
人民法院肩负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使命。今年,全市法院将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深化“11236”五年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奋力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现代化洛阳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