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虚构高额回报项目为噱头,大肆吸收公众资金,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财产安全。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超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如果一个项目承诺的收益过高,远远超出市场平均水平,且号称风险极低甚至无风险,那很可能是非法集资陷阱。
●案例
2016年,李某某与田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了四家公司,以投资马来西亚燕屋可获300%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公开集资。他们精心编织谎言,声称投资该项目不仅收益惊人,而且资金安全有保障。许多人被这看似诱人的投资机会所吸引,纷纷投入资金。当投资者期待着丰厚回报时,却发现根本无法兑现集资款。最终,289名投资人遭受了共7600万余元的巨大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田某某等人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
●分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分析,此类骗局惯用套路一般有以下共同点:
一是高额回报诱惑。承诺高达300%的投资回报率,远远超出了正常投资的收益范围。利用人们追求财富、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吸引大量投资者上钩。在正常投资市场中,年化收益率超过10%就已经相对较高,且伴随着较高风险。当遇到收益率离谱的项目时,投资者务必保持清醒。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虚构投资马来西亚燕屋项目,让投资者误以为自己的资金投入到了一个真实的、有潜力的商业项目中,而实际上这只是犯罪分子骗取钱财的幌子。投资者在面对投资项目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如实地考察、查询工商信息、咨询专业人士等,核实项目的真实性。
三是虚假宣传造势。在集资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项目的前景和收益,隐瞒其中的风险,营造出一种投资该项目稳赚不赔的假象,进一步迷惑投资者。对于投资项目的宣传,不能仅仅凭借宣传资料和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要多方验证信息的真实性。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任何投资之前,务必核实对方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金融资质,查看其是否拥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合法的金融机构和理财产品在相关监管部门都有备案,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同时,应理性看待收益,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在做出重大投资决策时,不要独自盲目行动,一定要与家人、朋友商量,或者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洛报融媒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黄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