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李雅君 通讯员 李现森 王思芮)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回头看”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于5月至8月开展专项监督,以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监督将于5月初正式启动,至8月底结束,将按照自查自纠、设立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反馈整改问题、开展“面对面”活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六个阶段有序推进。
《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监督对象、内容、方法步骤等,成立了由驻洛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及民营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并设立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被监督对象主要包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根据《方案》,被监督对象要对照监督内容,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调节市场环境、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政务服务、落实要素保障等多个维度,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组织不同行业、规模、区域的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采取责任、内容、问题、整改、销号、跟踪“六个清单”工作模式,切实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此次监督重点聚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监督将紧盯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紧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多层级、全方位政策保障体系,将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落到实处。
“中心大局之所在,就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该负责人表示,《方案》将大力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情况、全市民营经济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及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情况等,并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