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2月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就有关部门提交的3个规划项目进行了评议,听取了2007年度城市建设拟开工项目计划方案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城市规划审议决策暂行办法》。
会上,市商务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分别就洛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6年~2020年)编制情况,华阳广场项目规划方案,洛阳市城市区长途客运中心、货运中心、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规划方案进行了汇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及我市部分规划专家围绕上述规划项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洛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6年~2020年)编制情况汇报后,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这一规划。会议认为,我市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低,商业服务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搞好商业网点规划对于大力发展商贸业尤为重要。要通过科学的规划,促进我市商贸业健康发展。会议提出,市商务局要对规划方案进一步完善,并注意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相结合。
会议原则通过了华阳广场项目规划方案,会议提出,该区域内90亩绿地面积不能减少;区域内单体建筑设计要具备标志性、适用性的功能特点。
关于洛阳市城市区长途客运中心、货运中心、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会议提出,要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积极借鉴外地经验,把该规划与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相结合,把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会议决定,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后进行再次评议。
会议还听取了2007年度城市建设拟开工项目计划方案汇报,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城市规划审议决策暂行办法》,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下转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