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月28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李义超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材料显示,经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在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偷逃税款1400多万元。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为洛阳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李义超为洛阳中泰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实际控制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李义超越过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指示该公司财务经理采取收入不记账、隐瞒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涉嫌偷税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此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罢免李义超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