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背景: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户口、具有血缘关系或直系亲属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除在校学生外),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
市政府作出基本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的承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市现登记在册的“零就业”家庭为2797户,其中,城市区1368户、县(市)1429户。
“两会”热议:黄利江委员认为,消除“零就业”家庭,关键要靠政府从就业政策、岗位上予以大力扶持。从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看,“零就业”家庭成员一般个人技能不高,在求职中缺乏竞争力。所以,政府必须予以倾斜。像由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就要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社区要发挥优势,开发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公益性、服务性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同时,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集中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金正新委员指出,除了政府扶持外,还要采取多渠道安置的方式,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政府部门要出面协调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经营场地、城市管理、工商管理、卫生监督、社保补贴等问题,让“零就业”家庭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陈熙然委员的看法是,应当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赵万欣、陈西安代表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职业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基本情况数据库,提供职业指导、介绍服务,定期举办各种洽谈招聘会,全力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较为理想的工作岗位。
李刚代表提出,消除“零就业”家庭,还要注重从思想上解决个别家庭成员的依赖、懒散思想。据了解,现在社区上门服务很积极,多次为每户“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供他们选择的就业岗位也不少。但个别成员挑三拣四,难以安置。对此,要营造良好外部氛围、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促使他们转变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行为上实现再就业。
政府声音: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安置“零就业”家庭1153户1153人,上半年要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目标。对今后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确保3个月内帮助其有一人就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有关政策落实社保补贴。对未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实行办证直通车制度;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推荐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本报记者 王继辉